结构相同或基本相同,字数相等,意义相关联的两个短语或句子成对排列起来构成的修辞格,叫对偶。它的两两相对的整齐形式,给人以视觉和听觉对称均匀的美感,可以把同一事理或事物的某一发展过程,表现得集中、凝练而比照鲜明。根据对偶在意义上的联系和区别,对偶主要分为正对、反对和串对三种。
正对是从两个角度、两个侧面说明同一事理,前后两部分在内容上是相互补充的。如毛泽东的“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就是正对的一例。
反对是从正反对立的两个方面说明同一事理,前后两部分内容上是相反相成的。如毛泽东的《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一诗中就有“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是把应该怎样和不应怎样两个相反的方面并列起来对照,说明同一事理:将革命进行到底。这个对偶字字相对,意义相反,立场鲜明,使读者明辨是非,从而起到了取舍分明的表达效果。
串对是用对偶的形式说明事物发展过程(其中还包括因果、条件等关系)。如杜甫的“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到洛阳”。它主要说明了事物的发展过程:作者从四川回河南的路线行程。这样的对偶诗句读来亲切自然,使读者在欣赏美的同时了解到事物的进程,给人以清晰、连贯,一气呵成之感。
由上述各例,可以看出,理想的对偶句应是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既能很好地表达内容,而又自然贴切、对仗工整。我们在使用这种修辞方法时,必须反对以思想内容去迁就对偶形式的弊病。以辞害义的对偶是坚决要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