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比思维是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做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结论的思维方法。运用类比思维,将两类事物相比较,将其类似的现象、特征充分展现出来,使读者易于理解两者的相似,从而对结论有更深刻、清晰的认识。
例如鲁迅在《文学与出汗》中有这样一段话:“只要流传的便是好文学,只要消灭的便是坏文学;抢得天下的便是王,抢不到天下的便是贼。莫非中国式的历史论,也将沟通了中国人的文学论欤?”这里鲁迅将中国的历史论与中国的文学论加以类比,似乎“流传”与“抢得”、“消灭”与“抢不到”相似。其实,以“抢得”、“抢不到”天下论“王”与“贼”的历史观就是荒谬的。文学的“好”、“坏”与此类比,自然也是荒谬的。进而推导出中国的文学论和历史论的相似这一明显错误的结论。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论呢?作者敏锐地用类比法揭示出某些教授的谬误的实质是强盗逻辑。使读者深感某些“教授”的文学论是伪科学的、荒谬的。
由此可见,类比法运用的关键在于找出相比较的事物之间真正存在的相似的东西。只有这样,比较起来才有根据,由此得出的推理性结论才有可能符合客观实际和思维逻辑。同样从上例中我们可以看到,类比法在用于排斥一些谬论也是较为有力的。主要是:抓住错误的类比双方,由错误的相似而得出错误的结论,从而使其错误观点更鲜明、清晰地暴露出来。这样的方法在驳论中是极为有效的。
运用类比法时应注意不可把毫不相似的事物强扭到一起进行类比,以免牵强附会,失去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