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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语气的写法

〔释义〕 命令是权力机关或上级首长发出的必须坚决执行的决定,命令语气指发出这类决定时使用的语气。其特点,一是坚决、肯定,容不得丝毫犹豫;二是严肃、庄重,具有权威性;三是简洁、明白,含意准确,必须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都一目了然。恰当地使用命令语气,可以增强公文的权威性、庄重感、说服力和号召力,起到鼓舞、号召、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或广大群众共同从事某项工作、完成某项任务或投身于某项事业的作用。

命令语气在写法上要注意选用适当的词语和适当的句式,严密、准确地表述有关的命令、指示和决定。这种语气只能在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行文或向公众发布的文告中使用。在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即上行文或平级机关之间的行文中绝对不能使用。经常使用这种语气的公文,主要有命令、令、指示、决定、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等文体。

〔示例〕 毛泽东:《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1月1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 朱 德

〔简析〕 这篇文章先分析了1949年上半年的形势,重点揭露了南京国民党政府撕毁和平协定、妄图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的行径,和争取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的企图。这是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的前提。然后向全体解放军指战员发出四条命令。这四条命令,是典型的命令语气,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选词。文中使用了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歼灭、一切、即可照此等词语,都给人以坚定不移、务必照办的感觉。除此之外,诸如务必、一定、必须、严格、严禁、不准等词语,也是表达命令语气常用的词语。二是语意肯定,不模棱两可。比如第二条说:“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第三条说:“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这里对在什么情况下该怎么办,都讲得明确、肯定。三是句式紧凑、急迫。如第一条说:“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这种句式,节奏很快,如千军万马,长驱直进,加强了“军令如山”的感觉。四是结构精炼、严密。每一条都经过精心锤炼,各讲一个重要方面的问题,都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