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在构思和写作过程中,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作者就要按人物自身发展的逻辑去行动,让事件随着人物自身的发展逻辑去发展。这是作家构思和安排情节的一个重要原则和方法。
让事随人走,这是作家勇于让自己的主观随意性服从生活的必然性和客观规律性的表现。列·托尔斯泰讲,他在创作《安娜·卡列尼娜》时对渥伦斯基的结局,是早已写好了的;“可是,渥伦斯基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毫不迟疑地开枪了。现在呢,对进一步的发展看来,这却是有机的必然了。”(《致尼·尼·斯特拉霍夫等的信》)让事随人走,还是作家善于正确处理情节和性格的关系,能正确把握艺术的实质的表现。高尔基说:“情节是性格的历史。”文学作品,包括小说在内,重要的不在于调动人物来服从作者编造的故事;而在于通过故事情节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艺术地反映现实生活。出现“事随人走”的境况,是作者进入思路畅达,灵感喷涌,挥洒自如,左右逢源的创作境界的时刻。这是一种主客观高度统一协调,因而感受到一种极大的自由和超越的时刻,是作者最感欢乐和欣慰的时刻。阿·托尔斯泰说,当他笔下的人物开始过着独立自主的生活的时候——开始过着活生生的人的生活的时候,这就是创作的最高境界。
〔示例〕 (苏)法捷耶夫:《谈〈毁灭〉》
照我最初的构思,美谛克应当自杀,但是当我开始写这个形象的时候,我逐渐地相信,他不能而且也不应该自杀。……在整部小说中,美谛克在他的发展过程中的行动,使我明白了他是没有力量自杀的。自杀会赋予他一种与他整个面貌不相称的小资产阶级的“英雄主义”的光辉或是“痛苦”的光辉,而实际上他是一个卑鄙的怯懦的人,他的痛苦是非常表面的,极小的,微不足道的。
〔简析〕 作者在分析以上现象时,就谈到,“在作者用最初几笔勾画出主人公的行为,他们的心理、外表、态度等等之后,随着小说的发展,这个或那个主人公就仿佛开始自己来修正原来的构思——在形象的发展中仿佛出现了自身的逻辑。”其实不是“仿佛”,而是“确实”,人物的命运要由各种主客观因素决定。他的性格要按自身的逻辑发展,情节应该服从“性格的历史”这一规定性。作者的主观意图自然应该服从以上的事实,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