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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议代叙法

〔释义〕 作为散文的一种表述方法,是指作者通过议论去写事物的情貌、状态,或通过文中人物的议论反映其生平事迹。采用以议代叙方法一般是因为某些事实的交代并非文章重点所在,而说理才是其揭示主旨的关键,所以事实或者作为铺垫,或者是议论的具体说明。这样写不仅能节省笔墨,实出重点,也能使主旨鲜明、显豁。但是,对议论的使用要恰如其分,不然就会削弱散文以情感人的作用。

〔示例〕 (唐)韩愈:《圬者王承福传》

圬之为技,贱且劳者也。有业之,其色若自得者,听其言,约而尽。问之,王其姓,承福其名,世为京兆长安农夫。天宝之乱,发人为兵,持弓矢十三年,有官勋,弃之未归,丧其土田,手镘衣食。余三十年,合于市之主人,而归其屋食之当焉,视时屋食之贵贱,而上下其圬之佣以偿之。有余,则以与道路之废疾饿与焉。又曰:“粟,稼而生者也;若布与帛,必蚕绩而后成者也。其他所以养生之具,皆待人力而后完也,吾皆赖之。然人不可偏为,宜乎各致其能以相生也。故君者,理我所以生者也;而百官者,承君之化者也。任有大小,惟其所能,若器皿焉。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故吾不敢一日合镘以嬉。夫鏝易能,可力焉,又诚有功,取其值,息劳无愧,吾心安焉;夫力易强而有功也。心虽强而有智也。用力者使于人,用心者使人,亦其宜也。吾特择其易为而无愧者取焉。嘻!吾操镘以入富贵之家有年矣。有一至者焉,又往过之,则为墟矣;有再至三至者焉,而往过之,则为墟矣。问之其邻,或曰:‘噫,刑戮也。’或曰:‘身既死而其子孙不能有也。’或曰:‘死而归之官也。’吾以是观之,非所谓食焉怠其事而得天殃者邪;非强心以智而不足,不择其才之称否而冒之者邪;非多行可愧,知其不可而强为之者邪。将富贵难守,薄功而厚飨之者邪;抑丰悴有时,一去一来而不可常者邪。吾之心悯焉,是故择其力之可能者行焉。乐富贵而悲贫贱,我岂异于人哉?”又曰:“功大者,其所以自奉也博,妻与子,皆养于我者也。吾能薄而功小,不有之可也;又吾所谓劳力者,若立吾家而力不足,则心又劳也。一身而二任焉,虽圣者不可为也。”愈始闻而惑之,又从而思之,盖贤者也,盖所谓独善其身者也。然吾有讥焉,谓其自为也过多,其为人也过少,其学杨朱之道者邪。杨之道,不肯拔我一毛而利天下。而夫人以有家为劳心,不肯一动其心以畜其妻子,其肯劳其心以为人乎哉?虽然,其贤于世之患不得之而患失之者,以济其生之欲,贪邪而亡道,以丧其身者,其亦远矣。又其言有可以警余者,故余为之传,而自鉴焉。

〔简析〕 这本是一篇传记散文,应当描叙其生平事迹,但韩愈却一反常规,在略叙一段王承福生平之后,大半篇幅用于王承福自述,这些话都是议论为人处世的道理,从而说明他的处世哲学,同时也交代了自身的经历。最后作者又对王承福的处世态度做了分析、评价,也是议论。本篇之所以以议代叙,在于作者托其言而达规世之意。显然,这样写意图会更加明确,主旨会更加突出,效果会更加直接。不过,我们并不完全同意王承福的处世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