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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会法

〔释义〕 在戏剧创作中,造成某一人物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另一人物产生误解,或者双方互相误解,从而构成戏戏冲突的方法称为误会法。这是剧作中常用的一种方法。误会,是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作为一种艺术手法,是将生活中的种种误会加以选择、集中,巧妙地编织在戏剧里,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刻画人物,揭示生活的意义。因此,离开了生活的依据,人为地制造误会,就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运用误会法能够加深、加剧人物之间的性格冲突,使人物形象更加丰富、饱满,使剧情更加曲折生动。造成误会的关键在于不明真相。这就要求剧作者设置特定的戏剧情境,引导人物误入迷途,执迷不悟。人物越不省悟,其性格、心理表现越充分,观众就越有戏可看。然后,自然合理地促使真相大白,人物顿悟猛省,思想和感情得到了新的升华。这才是误会法的妙用。

〔示例〕 (元)康进之:《李逵负荆》

剧中写梁山泊附近的杏花庄里有个老汉叫王林,和他的独生女儿满堂娇开着一个小酒店,经常接待梁山泊的头领买酒。清明时节,有两个流贼宋刚和鲁智恩分别假冒宋江和鲁智深来酒店吃酒。王林老汉以为他们是真宋江和真鲁智深,便命女儿出来敬酒,表示对梁山泊头领的崇敬。不料,两个流贼抢走了女儿满堂娇。王林老汉悲愤万分。此时,黑旋风李逵下山来酒店买酒。王林向他诉说宋、鲁的劣行。李逵一听,怒不可遏,立即回山,砍倒杏黄旗,大闹忠义堂,痛斥宋江和鲁智深。宋江和鲁智深为辨明事实,与李逵一起下山对质。结果,王林老汉再三辨认,宋江、鲁智深并不是抢他女儿的人。于是,李逵感到错怪了宋、鲁二人,羞愧难当,只好负荆请罪。最后,李逵捉杀了两个流贼,将功折罪。

〔简析〕 剧中有两重误会,一层是王林老汉误认两个流贼为梁山泊领袖,开始深表崇敬,待女儿被抢走,又转为愤恨。崇敬出自对梁山英雄的热爱和信任,而愤恨则完全是误会。由此,引出第二层误会:王林告状,将这一误会又移植到李逵心头,李逵对此事不明真相,信以为真,完全出于他嫉恶如仇、鲁莽直率的性格。这里,连锁的误会激化了戏剧冲突,刻画了李逵忠于起义军“替天行道救生民”的政治品质。更有趣的是,剧中描写下山对质途中,李逵对宋江行动的快慢,都从他的误会出发,产生许多错觉的想象,使人感到合乎李逵的性格和心理。可见,造成误会的契机源于生活,源于性格,而误会一旦构成,就提供了刻画人物的极好情境。剧作者应善于向人物性格和心理深处挖掘,利用误会塑造形象,而不能仅仅追求误会表面的戏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