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比喻论证法

〔释义〕 用具体的、生动的事物来打比方,从而证明一个较为抽象道理的论证方法,叫比喻论证法。运用这种方法,目的在于使说理明白、透彻,把深刻的、抽象的道理,说得生动形象,深入浅出,使人乐于接受。

比喻论证与类比论证虽然都是两种事物的比较,但类比法要求类比的双方必须是“同类”,即在本质上有相同之处;而比喻法则不要求同类,可以没有本质上的内在联系,它只要求喻体和本体之间,看起来“风马牛不相及”,实际上却有奇妙的相通之处,即有相应的比喻点。

比喻论证中的喻体是作为文章的一个论据为论证本体的论点服务的,它和借用打比方来润色、修饰词句的比喻修辞格不同。

运用比喻论证,主要要选准喻体。喻体可以是真实的事物,也可以是寓言、神话或者作者合理想象的事物,但无论是什么,都得洞察其精微,比中出理。同时,比喻应当贴切、自然,不牵强,并和所要讲的道理和谐一致。

〔示例〕 《国语·召公谏弭谤》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日:“吾能弥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日:“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

“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弗听。于是国人莫敢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简析〕 本文主要写召公运用比喻的方法,向周厉王阐明不可“防民之口”和应当“宣之使言”的道理。

召公针对厉王止谤,使民不敢言的做法,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劝诫。先从反面指明“防民之口”的大害。他以“防川”为例,用“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来比喻“防民之口”的危害,把抽象的道理,变得具体而可感知。,后从正面阐述“宣之使言”的必要和大利。在用史实证明之后,又用土地有高山、河流、平原、沃野能产生财富、器用、衣食来比喻引导人民发表意见,评价政事得失,兴利除弊,就可以增加财富、衣食的道理,使“为民者”清醒地看到“宣之使言”的巨大好处。

以前喻、后喻为论据所作的论证,充分地说明了压制人民说话的害处和让人民说话的好处,深入浅出,具体生动;把比喻和所说的道理自然地融为一体,显得逻辑严密,说服力强。不过,周厉王是暴虐之君,自然听不进召公的劝诫,三年后被人民放逐,更证明了召公议论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