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繁杂、琐碎、具体、细致;简,简约、粗略、概括、扼要。在写作中,“繁”指繁笔,即叙述事情、刻画人物时用墨如泼,具体,详尽;“简”则指简笔,即描叙人物、事情时简笔勾勒,概括交代。同样叙述一件事,同样刻画一个人物,可以用繁笔,也可以用简笔;如果运用恰当,繁有繁的好处,简有简的优点。如《水浒》第二十二回写宋江与武松在柴进庄上的一场冲突,将事态的发展演变交代得具体、充分,对人物的言谈情态刻画得细致、生动,武松的性气、神态栩栩如生,这就是繁笔所取得的艺术效果。二十三回开头所写也是这样一件事,但采用了粗线条勾勒的写法,突出了主要情节和主要人物,干净利索,人物性格明晰。
繁与简作为写作的辩证艺术,是指在一篇文章和作品中要有繁有简,繁简配合,繁简得宜。如果一味繁笔去写,难免内容的庞杂,繁琐,泥沙俱下,没有重点;如果都用简笔,又会造成内容的干瘪、笼统,同样没有重点。只有繁简搭配,各得其宜,才能构成突出主旨,表现人物思想、性格的有机整体。《左传·齐鲁长勺之战》把主要笔墨集中在叙写战前曹刿同鲁庄公讨论战略思想和战后说明如何选择战机,写得具体详尽,酣畅淋漓,而对战斗过程却一笔带过,非常简略,全文有繁有简,各得其宜,充分表现了曹刿非凡的战略思想。
在具体写作中,哪些该繁,哪些应简,哪里要繁,哪里需简,必须从表现主题和刻画人物性格方面着眼,凡是与主题关系密切的内容,或表现人物性格关键的地方要繁笔去写,反之,则应简要叙述或简笔勾勒,二者应紧密配合,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