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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说明法

〔释义〕 对于关键的问题或事物,进行比较具体详细的说明,使读者有较为深入全面的了解,这种写作方法,就是具体说明法。具体说明法与概括说明法相对称,要求深入问题的各个方面或事物的各个部分,进行全面的较为充分的说明;要有一定的精细度,不能大而化之,泛泛交代。同时,具体说明法也不同于文艺作品中的详细描写。公文中使用的具体说明法,要求采用平实叙述的笔调,紧紧围绕中心展开,而不宜使用华丽的文辞,也不能漫无边际,不分主次。在通报、调查报告、工作总结等公文中,经常使用这种写作方法。

〔示例〕 《国务院关于一份国务院文件周转情况的通报》(国发〔1982〕158号)

……

广东省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此文的过程是:(一)4月1日,省府办公厅秘书处收到国务院文件四十份,由综合处提出分送意见和确定主办单位,经办公厅副主任核准,再由保密室登记、装封、发出。共五天。(二)主办单位省财政厅收到文件后,三位厅长批阅四天,然后由办公室召集有关处的干部开会研究贯彻意见,代省府草拟文稿,经两位厅长审核后,打印送省府办公厅。共十三天。(三)省府办公厅将文稿转省财办审核。经有关处研究,财办副主任核阅,退回省府办公厅,共十三天。(四)省府办公厅综合处对文稿进行修改,排出大样,送分管财贸工作的副秘书长审核。因出差,大样压了十天。等他回来审了大样,送主管副省长签发。共二十一天。(五)再送印刷厂改版,送办公厅主任审核,再改版、校对、签发、付印,至6月11日印出,共十一天。以上各环节,加上周转中间耽搁的一些时间,整整七十天。

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收到省府转发的文件后,分送各单位,并批给财政局主办。市财政局开始认为,市内六个县、六个区都已有了省发的文件,不打算再转发了。于是就在财政局内部(只一份文件)传阅起来。先是有关的五个局长(共十个局长)传阅了八天,接着又批给有关的九个科的科长和主办科员十八人传阅近五十天。到8月19日,预算科一位科长出差回来看到文件,认为乱开财政口子的问题还没有制止,建议还是以市政府的名义转发一下,以便表明态度,督促检查。他们拟了一个很短的稿子,经局长审核同意,8月28日送市府办公厅,又周转了一个月时间。先是秘书处改稿,办公厅主任审核,接着送三位副市长审批。第一位副市长批示同意,第二位副市长提出一点修改意见,办公厅和财政局一层层商量、修改,又周转十多天。第三位副市长当时不在,三天后回来批示同意发,但又批要送另一位常务副市长阅。这第四位副市长外出开会,五天后回来批了两个字“已阅”。文件印出时已是9月29日,离国务院发文已经过了一百八十多天了。

〔简析〕 一份国务院文件,用了半年时间才转发下去,这无疑是办事作风拖拉、官僚主义严重的典型事例。但是,如果不对事情的过程作较为具体详细的说明,就难以说清责任究竟在谁身上,不但被通报者不会服气,而且其他部门和单位也难以从中吸取教训。本文采取了具体说明的写法,紧紧抓住这份国务院文件的周转过程这个中心,对文件在每个层次、每个部门、每个工作环节上被拖压延误的具体情况都做了详细具体的说明,这就使每一个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不心服口服。同时也充分地反映了机关层次多、环节多、领导干部多所造成的弊病,反映了一些部门和一些同志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方面存在的严重毛病,便于大家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引文的文字朴实,语句简练,符合公务文书中使用具体说明法的要求。比如“再送印刷厂改版,送办公厅主任审核,再改版、校对、签发、付印,至6月11日印出,共十一天”,这样的句子,毫无华饰,简洁明快,简直连一个多余的字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