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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调查

普遍调查简称普查,也叫全面调查,是指对研究对象的总体(由一定研究目的和要求所确定的调查对象的全体)中的每一单位、每一方面、每一对象都进行调查的一种调查方法。另外,普查还有一种含义,是指专门组织的一次性调查,用来调查属于某一地区、某一时期一定事物或现象的状态,如人口普查。

普查用于写作,其意义在于获取的材料全面。因为写作有时候需要很全面、很详细的材料。

1984年河北省廊坊市委、市政府根据郊区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状况组织了一次普遍调查,写出《同一地区的农村经济为什么发展有快有慢?》(1984年12月15日《人民日报》)的调查报告。这次调查了200个村子,涉及的范围、内容较为广泛,掌握了大量的事实和数据,分析了发展快与发展慢的村子,发现其差别在于“经济结构不同”、“劳力结构不同”、“产业结构不同”、“经济发展速度不同”、“群众生活水平不同”,并指出造成上述诸多不同的原因:“领导班子的状况不一样”、“发展乡镇企业的劲头不一样”、“对智力开发的认识和态度不一样”、“优势发挥得不一样”、“流通领域的状况大不一样”,从而提出了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很显然,这篇调查报告之所以有说服力,是以普遍、全面、广泛的调查为基础的。

普遍调查法虽能占有所需的详细材料,但却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一般多用于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