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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客合一法

〔释义〕 指将客体素材和作者本人的有关经历融合在一起,在客体人物身上渗入作者本人的思想、感情、体验来构思作品,塑造形象的艺术手法。

主客合一大致上有两条途径:一条是作者曾有过某一段难忘的经历,或在特定情况下唤起某种强烈的感情体验,但仅凭这些实际经历或体验,尚不足以写成小说,于是,就到自己积累的“生活库存”当中,或到现实生活当中去寻找有关的客体素材,将它们补充到自己的经历或体验当中去;一条是作者在生活当中得到某件或某些素材,或由于艺术创作不允许将素材原封不动地写进作品,或由于自己对这些素材缺乏亲身体验,不够熟悉,写起来比较困难,于是,就在这些素材中融入自己的某段经历或某些体验,即从自己积累的生活材料中寻找借鉴,以自己的亲身体验作催化剂,改造和熔铸这些客体素材。主客合一法,往往使作品中人物身上的某些经历、性格特征乃至气质,都带上作者本人过去或现在的经历或体验,使整个作品打上作者思想感情体验的印记,因此,也就使整个作品带上某种自传性色彩。

用主客合一法构思的作品,塑造的形象,给人以特殊的真实感和亲切感;但要注意客体素材和主体经历、体验在性质或方向上的一致性,防止主、客的割裂和偏离。

〔示例〕 王愿坚:《党费》

小说写的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故事。作品中的女主人公黄新,是一个襟怀广阔、大义凛然、坚强不屈的农村共产党员的形象。为了“把红旗再打起来”,在白色恐怖下,积极地把群众组织起来坚持斗争。在“盐比金子还贵”的艰苦岁月里,为战胜敌人的严密封锁,她和同志们腌制咸菜支持山上游击队的武装革命。最后,在游击队联络员“我”第二次到黄新家为游击队取咸菜的时候,被敌人发觉。在敌人包围了房子的生死攸关的时刻,她沉着机智地用“调虎离山”的办法,掩护了“我”,自己却被敌人抓获,最后壮烈牺牲。小说表现了革命斗争年代,共产党员与党血肉相连的关系,以及为革命利益而勇于献身的崇高精神。

〔简析〕 小说的原始材料是作者听到的发生在1935年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的一个动人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卢春兰。她组织群众腌咸菜送给山上游击队。一次山上来人落入敌手,敌人抓来全村群众,逼他们供出组织者,否则就要进行疯狂屠杀。在群众不肯供出实情、敌人就要逞凶时,卢春兰领着孩子,迎着敌人的枪口站出来,说:“是我!”作者想写这个故事,但对当时的时代背景,斗争形势和当地生活风貌都不大了解,对人物的精神面貌也缺乏感性经验,迟迟未敢下笔。后来,他想到:当时的斗争虽和作者自己经历过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有区别,但斗争形式、生活情景、人物精神面貌该是相通的。于是,他就从自己的生活经历中去寻找相似的生活感受,作为通向当时生活的桥梁,以理解那个动人的故事。他就想到了抗日时期一位乡下大娘曾经让他吃地瓜窝头,而喂自己两岁的孩子花生壳的事,和一位战士死后,衣袋里一个笔记本夹着两毛钱,下面写着“如果牺牲,这钱就是最后一次党费”的事。他把这些人和卢春兰的故事融合在一起,于是找到了对人物形象的“感觉”,产生了创作激情,成功地完成了作品。这就是以主观经历和感受补充客观素材,从而打开思路,创造出艺术形象的过程。主客体材料在本质上的一致性、类似性,是“合一”的前提,这一“合一”过程,就是个集中、概括或典型化的过程,其结果,就是生活美向艺术美的提升和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