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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式结构

〔释义〕 指一篇文章或一部作品,由若干相对独立又有一定联系的人物故事组成,像环环相扣的一条锁链那样的结构形式。

链式结构是长篇小说常用的结构形式。其中又有两种类型:一是全书有一个或几个贯穿始终的中心人物,而情节却是由许多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故事连缀而成。二是全书由一个个故事组接而成,但每个故事的情况又略有不同:或表现一个主要人物,写他的生活道路、性格发展,好似为他立传;或同时表现几个人物,构成热闹的情节,精采的场面,形成一个小的高潮。这些故事环环相扣,形成一个有机的故事链,最终把各个人物的命运导向某一共同的结局,从而表达某种主题。

这两种链式结构的形成,或因作品原由民间传说、故事发展而来,或因作品旨在表现某类人物的群像,以全方位地反映某种现实,突出某一主题,故采取了单篇故事缀接式的结构方式。

链式结构的小说虽有短篇集纳而成的痕迹,但不同于短篇小说或故事的简单结集,而是浑然一体的完整的作品。这不但因为作品总有一条主题红线贯穿于各个故事之中,而且还由于作者总是十分注意故事间的衔接、过渡和前后呼应。但毕竟难免个别处有结构上的疏漏和脱节,甚至主题思想上的前后不一致或相互抵触。现代小说中的链式结构没有了古典小说的产生背景,以上缺点即可避免。

链式结构有时还指文中事件以因果链形式连接。即前一事件的“果”,又是后一事件的“因”依次类推向前发展。

〔示例〕 (明)吴敬梓:《儒林外史》

除楔子和尾声各占一回而外,主体部分的五十三个回目,大致分四大段落,写了四种人物:第二回至十七回写的是周进、范进、王惠等儒者;第十八回至三十回写的是杭州、扬州、南京的所谓名士匡超人、潘自业等。第三十一回至四十三回写的是杜少卿、迟衡山、萧云仙等一些作者心目中的贤豪;第四十四回至五十三回写的是五河县虞、余两族,唐二棒椎、毛二胡子等恶人败类;而每一段落里的人物往往又分为几种类型,一个个一组组进行刻画,全书形成一种链式结构。

〔简析〕 这是链式结构的第二种类型。综观全书,正如鲁迅所说:“虽云长篇,形同短制”,“全书无主干,仅驱使各种人物,行列而来,事与其来俱起,亦与其去俱讫。”显示了我国古典小说链式结构的一种风格。全书表现了多个人物,但最终把各个人物的命运导向同一共同的结局,为表达全书主题思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