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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关系设计法

〔释义〕 一出戏里的人物之间总是由这样那样的社会关系、阶级关系和历史关系联接在一起的,安排好人物之间的特定关系可以使戏剧冲突更尖锐,更丰富,更有典型性,也可以为刻画人物性格创造有利的条件。以往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中,常常注重血缘关系、家庭关系、历史关系、爱情关系、朋友关系等等,以为这种种复杂关系可以加强戏剧性,其实这只是人物生活的外部环境和条件,人物关系的核心还在于不同性格在矛盾斗争中所构成的特殊关系。因此,在设计人物关系时,应着力挖掘不同性格在尖锐冲突中所反映出的关系发展、变化,及其表现形态,这才是人物关系的本质。外部的各种关系只能加剧、深化、丰富这种本质关系,而决不能取代。这是需要明确的。

〔示例〕 曹禺:《雷雨》

剧中写了周朴园和鲁侍萍的历史关系:三十年前的主仆,继而成为夫妻,后而被遗弃;周蘩漪与周萍,本是继母与继子的家庭关系,又发生始乱终弃的情爱关系;周萍与鲁四凤,原是主仆关系,进而产生爱情关系,实际是同母异父的血缘关系,等等。

〔简析〕 有人以为,《雷雨》的戏剧性表现是在周、鲁两家几个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血缘关系之中,这实在是极大的误解。切不可以此为据来设计戏剧中的人物关系。诚然,《雷雨》的人物关系设计较多地注重了人物之间的家庭、血缘、情爱、历史等诸种关系,因而“太像戏”了。但这些关系仍然不是《雷雨》中人物关系的实质。剧作家始终牢牢把握和表现的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周蘩漪和周萍性格之间的冲突和斗争,从而揭示他们之间那种特殊的思想、感情、心理的本质关系。虽然,各种外部关系提供了加深、激化这种本质关系的条件,但是离开了内在的性格冲突,再多、再复杂的家庭、血缘之类的关系,也演不出如此深刻、生动的戏剧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