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在戏剧进展的关键性情节出现之前必须事先有所准备。法国剧作家小仲马曾说过:戏剧艺术是准备的艺术。伏笔就是事先作准备的一种技法。它能加强情节与情节之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性,使剧情进展合情合理,真实自然,并预示剧情发展的方向和可能出现的事件。
照应,是伏笔后面必然出现的结果,是显示伏笔艺术作用的一种技法。没有照应,伏笔便成为多余的累赘。反之,没有伏笔,照应也无从谈起。因此,伏笔和照应是戏剧创作中同时使用的结构技巧,二者相辅相成,交相辉映,造成情节生动、结构严谨的戏剧效果。
李渔在他的剧论《闲情偶寄》中说:“每编一折,必须前顾数折,后顾数折;顾前者,欲其照应;顾后者,便于埋伏。照应、埋伏,不止照应一人,埋伏一事,凡是此剧中有名之人,关涉之事,与前此后此所说的话,节节俱要想到。”所以,运用这种技法要先设计好“果”,然后伏下“因”。也就是说,伏笔是为照应设下的。故而,伏笔要轻,要隐,不露痕迹,仿佛自然带过,却又给观众留下印象。而照应则要重,要显,要充分展示其“果”的戏剧性。这二者的关系和要求,决不可颠倒,否则将失去了它应有的艺术作用。
〔示例〕 (清)李渔:《风筝误》
戚补臣和詹烈侯是同年兄弟,关系密切。戚补臣又是韩琦仲的养父,对韩有恩。
一天,韩琦仲题诗的风筝误落梅氏院中。梅氏之女爱娟拾到风筝后,使乳母设计骗韩生私会。韩生以为她就是詹氏之女、貌美多才的淑娟,因而欣然赴约。不料,韩生发现爱娟貌丑惊人,粗俗不堪,吓得慌忙逃走。从此他一直误认为此女就是淑娟。待到韩生考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被派到蜀边督师,恰巧正是詹烈侯的军中。詹欲将小女淑娟许配给他。但韩生因误以为此女即是自己亲见之丑女,所以极力拒绝。但詹亲自写信给戚补臣为儿女定亲。戚补臣遂向詹家下聘,韩生不敢违抗父命,只得顺从,但心中打定“只作名誉夫妻,不与同床共枕”的主意。
新婚之夜,新娘詹淑娟本是德、才、貌俱全的端庄女子,又稳重,又含羞,用扇遮面,这更增加了韩琦仲的误解,以为她丑陋无比,没脸见他。于是,一个感叹静坐,生怕再睹“真容”;一个背灯静坐,等待新郎主动相请。二人越静坐越沉闷,越沉闷越勾起各自的心思……
〔简析〕 韩琦仲与詹淑娟成婚是“果”,其“因”早有伏笔。詹烈侯和戚补臣亲如兄弟、关系甚密;戚补臣是韩琦仲的养父,恩重如山,韩琦仲难违父命。有这二“因”作伏笔,其“果”照应,自然天成。新婚之夜,更是全剧的关键性情节。因前有“惊丑”一场,埋下伏笔,产生误会,所以洞房花烛之中的静坐便有了心理依据。韩生害怕再睹“真容”的种种表现,恰恰照应了“惊丑”时心中留下的阴影。
可见,如果没有伏笔的“因”,照应之“果”必然突兀;同样,如果没有照应之“果”,伏笔之“因”自然落空。